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时期农商互联和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明确采取十二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
一是强化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
二是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提升农产品收储加工能力;
四是畅通农产品物流运输通道;
五是健全农产品流通企业产销衔接机制;
六是防范化解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风险;
七是深化农村电商兴农助农频道帮扶;
八是强化农产品市场公益功能保障;
九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
十是推广订单农业、产销一体等长期稳定对接模式;
十一是切实做好应急保供工作;
十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