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省冷链协会积极做好综合绩效自评工作,及时上传有关文件资料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经该平台审定,省冷协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已达到基本条件”,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