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第12号)要求,市内从事进口冷冻食品运输车辆、人员应向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经组织申报,市交通运输局现将第一批准入集中监管仓承运进口冷冻食品备案车辆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月4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公示名单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市交通信息指挥中心15楼
联系电话:020-38180282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第一批准入集中监管仓承运进口冷冻食品备案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