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

作者:广东冷链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发布于:2021年01月23日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就加强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发布第12号通告,自2021年1月27日起,由市设立的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全面启用。集中监管仓以外的冷库收储进口冷冻食品,以及全市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进口冷冻食品的,必须严格查验、留存“五证”;未经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的进口冷冻食品,一律不得在广州市储存、生产、经营。同时公布了广州市集中监管仓(第一批)地址。


5-1.webp.jpg


5-2.webp.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