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将加强规范

作者:广东冷链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发布于:2020年12月12日

       近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由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和企业级平台组成的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以畜禽肉、水产品等为重点,实现重点冷链食品从海关进口查验到贮存分销、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建立问题产品的快速精准反应机制,严格管控疫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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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规定,省级平台定位为追溯信息管理和公共服务,帮助重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实现信息化追溯和数据对接,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重庆等有条件的省份应于2020年12月中旬完成建设改造和试运行,12月底前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