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出台措施提高通关效率

作者:广东冷链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发布于:2018年01月11日

2017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简化检验检疫程序提高通关效率的公告》(2017年第89号),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行。

  公告提出,质检总局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货物风险高低和企业信用水平,统一设置相应的现场和实验室检验检疫比例(下简称“抽批比例”),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抽批,并具体确定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对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有证据表明风险等级提高的货物,以及检验检疫信用C级及以下的收发货人或报检人,经风险评估可以提高抽批比例,直至100%;对连续抽批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或风险等级降低的货物,以及检验检疫信用A级及以上的收发货人或报检人,经风险评估可以降低抽批比例,直至最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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